項目名稱 | 寧波市融騰新能源有限公司寧波杭州灣吉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29.2864MWp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項目——6MW/12MWh儲能設施安全預評價報告 | |
機構名稱 |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| |
被評價單位 | 寧波市融騰新能源有限公司 | |
簡介 | 寧波市融騰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于2019年07月26日,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李彬,注冊資金5000萬元,經營范圍:新能源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服務、技術咨詢;太陽能、風能、生物能發(fā)電項目開發(fā)、建設、運營;新型儲能材料、電池、智能電網控制系統(tǒng)設備銷售以及其他按法律、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等規(guī)定未禁止或無需經營許可的項目和未列入地方產業(yè)發(fā)展負面清單的項目。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。 為滿足市場需求,寧波市融騰新能源有限公司擬投資12614萬元,租賃寧波杭州灣吉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寧波杭州灣新區(qū)濱海六路688號廠區(qū)內屋頂面積15.42萬平方米,停車場面積17.13萬平方米,建設寧波杭州灣吉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29.2864MWp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項目。該項目已于2021年7月29日在寧波杭州灣新區(qū)發(fā)展改革局備案(項目代碼:2107- 330252-04-01-347799),并由杭州鴻晟電力設計咨詢有限公司(電力行業(yè)(送電工程、變電工程)專業(yè)乙級設計資質,證書編號: A23023962)對進行了總平面布置方案設計。 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項目包含光伏發(fā)電和電化學儲能兩部分,本次僅針對電化學儲能部分進行評價。電化學儲能部分主要為一套6MW/12MWh儲能設施,布置于寧波杭州灣吉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已建110kV降壓站西側。根據《電力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(發(fā)改委令[2015]第21號)、《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電力安全信息報送和統(tǒng)計工作的通知》(國能綜通安全[2018]181號),建設項目屬于用戶的電力設施建設,不屬于電力企業(yè)的電力建設工程。 為實現建設項目的本質安全和社會效益、經濟效益的同步增長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的要求,受寧波市融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,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承接對該公司29.2864MWp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項目——6MW/12MWh儲能設施的安全預評價。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,項目評價組人員對企業(yè)提供的資料進行了認真分析和研究,在收集整理相關資料以及組織專家論證的基礎上,按照法律法規(guī)、標準規(guī)范要求,對建設項目可行性、安全條件符合性進行了評價,并根據《安全評價通則》(AQ8001-2007)和《安全預評價導則》(AQ8002-2007)等的要求,編制完成了《寧波市融騰新能源有限公司29.2864MWp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項目——6MW/12MWh儲能設施安全預評價報告》。 在本評價過程中,得到了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、專家的鼎力指導和幫助,得到了寧波市融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與配合,在此謹表示衷心的謝意! |
|
項目組長 | 盛瑋瑋 | |
技術負責人 | 陳業(yè)鴻 |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 王琴 | |
評價報告編制人 | 盛瑋瑋、趙洋洋 | |
報告審核人 | 許可水 | |
參與評價工作 | 安全評價師 | 盛瑋瑋、趙洋洋、戴江、姚宏達、陳科新、劉仕品、許可水、陳業(yè)鴻、王琴 |
注冊安全工程師 | 盛瑋瑋、陳科新、許可水、陳業(yè)鴻 | |
技術專家 | ||
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| 人員 | 盛瑋瑋、趙洋洋 |
時間 | 2023.4.26 | |
主要任務 | 報告編制,收集資料,現場檢查 | |
報告提交時間 | 2023.6.5 |